十多年来,嘉兴南湖区的宋某、陶某夫妻与邻居姚某因一些小事积下了很深的矛盾。近日双方又因小事发生打架,姚某为此将宋某夫妻告上法庭。 当时,宋某夫妻在田埂上立水泥桩拉网,但因围网影响到通行,姚某就对他们说让过去一点,不要影响走路。就因这点小事,双方发生争执并大打出手,姚某手臂挫裂伤、头部外伤,到医院缝了5针。 事后,姚某多次提出赔偿,均遭对方拒绝。当地镇、村及派出所也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但都因分歧太大而无果。于是,姚某一纸诉状将老邻居告上了法庭,要求夫妻俩承担医药费、误工费等共5000余元。 南湖法院受理该案后,办案法官向派出所调取了询问笔录,并向当地调解干部了解情况,发现两家积怨很深,但都源于一些小矛盾。全面掌握情况后,法官在送达起诉材料时便开始做被告的工作,告知相关的法律规定。与此同时,法官通过原告的代理律师做原告的思想工作,以促成双方化解矛盾。在各方共同努力下,8月13日,在法院庭审中,双方均对自己的行为有了认识。法官趁机加强引导,宋某夫妇主动提出赔偿姚某医药费1500元,并愿意今后与姚某和谐相处。姚某欣然表示同意。十多年的冤家,今日终于握手言和。 (费丁) |